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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2 主旨: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第五點,名稱並修正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且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發佈者 : 廖人事管理員
說明:
一、 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第五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全規定各1份。
二、 請本府法制局協助建置本府法規資料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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