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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發佈者 : 廖人事管理員
主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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