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14修正「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及名稱修正為「臺中巿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並自本函下達日生效,請查照。
發佈者 :
廖人事管理員
修正「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及名稱修正為「臺中巿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並自本函下達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檢附「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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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檢附「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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