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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A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發佈者 : 廖人事管理員
主旨: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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