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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請查照。

發佈者 : 廖人事管理員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第3條附表、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第3條附表修正對照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考試院112年10月18日考臺銓二字第11207001261號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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